“碰瓷”家族可谓人才济济,不仅有交通碰瓷、职场碰瓷,还有职业打假人“碰瓷”。
职业打假人俨然形成产业化规模,甚至有阿米巴式的管理结构和KPI考核指标,他们瞄准问题产品,伪装成消费者,再通过举报或诉讼营利,尤其他们盯上了医美行业。
职业打假人长啥样呢?先说一个很令我伤心的故事:
多年前,一位30多岁的外地女客人来到我的一家医美顾问单位,豪爽地刷卡10多万元,买了几大包私密口服产品,临走前还和老板娘亲切合影。
仅仅三天后,门店便接到了市场监管局的约谈通知。
这位“客人”投诉这些进口的私密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缺少中文标识、原产地证明,也没有生产日期和国内代理商信息……此外,她还投诉了在其它多个机构购买的类似产品,并附上了详细的举报材料和购买凭证!
她表示如果我的顾问单位不私下给予赔偿,就要持续举报。
无疑,她就是职业打假人!
职业打假人的底气来自如下法律规定:
行政责任
销售问题商品的商家将面临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的售假行为将面临销售假冒产品罪等刑事追诉。
民事责任
1、针对普通问题商品:三倍赔偿
即“假一赔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2、针对问题食品:十倍赔偿
即“假一赔十”
《食品安全法》第96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可见,职业打假人一旦投诉或起诉成功,商家面临的将是天价的惩罚性赔偿。
因此大多数被投诉人会选择“息事宁人”,在法定标准以下做出“补偿”,与投诉人“和解”,换得投诉人撤诉。
上述案例,如果以现行标准计算,按照货值1-20倍的标准,市监局的罚款可以从10万起步,最高罚到200万!
起诉后, “消费者”还可以按照货值10倍的标准,最高获赔100万!
最终我的客户“自愿”和投诉人达成协议:退还了10万元货款,并按照货值的一半,给予5万元的“道义补偿”。
不论“道义补偿”这几个字如何字斟句酌,都成了我心头永远的痛。
毕竟,面对职业打假人“理直气壮”的索赔,我作为法律顾问竟无力反击,比客户更无奈。
从那以后,我更加关注职业打假人动向,也注重利用接触职业打假人的机会总结经验,虽说他们精于算计,混迹于普通客人中,但用心分析,他们的识别标志依然很明显:
1、医美机构的女性客人居多,瞄准医美的职业打假人一般也是女性,大多是20-30多岁,由于该群体都是“异地打假”,很多都操外地口音;
2、待人和气,很会拉关系,套近乎,会体现出对门店销售的产品尤其是保健品十分感兴趣;
3、首次进店不会立即购买,会在勘察情况后再次回店,通常拿着深色小包,将包的一头对准面前的产品,你要知道,这实际是利用高科技手段偷拍;
4、会仔细查看产品外包装,反复打听进货渠道、进货周期、销量、店面连锁情况等等与实际消费毫不相干的信息;
5、进店后,会不时询问我方营业执照等企业登记信息,由于医美机构销售食品需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该证照将是他们关注的重点;
6、由于问题食品的索赔金额是“假一赔十”,为获取更高利润,他们瞄准的都是美白、抗糖丸、酵素、益生菌等口服产品,出手大方,刷卡动辄过万,她们追求的就是大金额的消费索赔;
7、查看产品或结账时,不断装作接听手机但又不实际拨打,偷偷用手机拍照;
8、付完款会要求开具正式发票或收据,为便于举证自己是消费者,开具的都是自己的真实姓名。
职业举报人消费的目的是高额索赔,不同于真正的消费者,不具有正当性,并且超过90%以上的职业举报人都是异地举报,他们的共同特征是:鬼鬼祟祟,惶恐不安,出手阔绰,掌握了她们的精准“画像”,识别职业打假人不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