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当前,正值全国上下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关键时刻,为充分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和协会会员规范经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法律事务部,委托湖南省金州律师事务所组织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法律事务部由协会会长领导,设主任一名,由协会常务副会长、长沙市政协委员、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岳律师担任,设副主任两名,由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担任。法律事务部办公地址设协会。
二、工作职责
1、在疫情防控期,加强对国家法律和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解读,根据协会要求和会员单位的实际,提供公益性法律咨询服务,指导会员企业在复工后化解法律纠纷,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2、建立与会员企业的工作联系制度,开展专题调研,征求会员企业意见,了解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通过协会向党委政府反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3、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法律培训,组织会员企业学习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完善内部治理,促进规范经营。
4、根据协会会长指派,对于会员企业的劳动用工、合同纠纷、消费投诉等具体案件开展法律指导,帮助会员单位提出应对应诉建议,维护合法权益。
5、完成协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联系方式法律事务联系人:
王毅 律师 15575804577
相关工作要求也可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罗薇 秘书长 18874796236
万菲 办公室主任 13107498488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