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管条例”修订首进两会提案,这几大变化事关企业生死
作者:CBO 信息来源:CBO 发布时间:2018-3-7
导读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将首次出现在两会提案之列。这一化妆品行业“基本法”若此次得以顺利推进,落地或将比预期的要早很多。新监管时代的到来,将为不法企业狠狠敲响警钟!
CBO首席记者 周尧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今日(3月5日)在北京开幕,全国工商联拟向全国政协提交30件提案,其中,关于修订《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的提案赫然在列。
作为沿用了28年的监管条例,《条例》着实到了需要加速更迭的阶段。
全国工商联提案:建议尽快发布修订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我们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觉得是时候(实施)了!”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商会秘书长徐景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徐景权表示,28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环境、居民消费需求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美容化妆品行业也得到快速发展,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涌现。目前,居民消费需求正在走向高端化、差异化,美容化妆品与广大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美容化妆品行业已经成为生活性服务业的一个重要板块。“提高化妆品质量十分关键,也是推动化妆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目标。因此,修订《条例》势在必行。”他强调。
据他透露,为推动美容化妆品业企业创新有序发展,推动政府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能,全国工商联在上述《提案》中提出建议,希望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增加关于加大对美容化妆品业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的条款和内容。
与此同时,提案还呼吁国务院法制办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能够加快《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进程,尽快发布,更好地指导行业发展。
“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上,《条例》就是化妆品行业的基本法。”名臣健康技术研发中心总监张太军对于这一法规动向颇为关注。
资料显示,《条例》是由卫生部1989年11月13 日颁布,1990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部门行政法规,并沿用至今。也就是说旧版的《条例》已规范行业近28年未变。
《条例》的陈旧与行业的快速发展形成鲜明对比。所幸,近年来《条例》已在各个层面加速推进:
2013年,国务院将《条例》修订列入立法计划;
2013年9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公开征求《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修订意见;
2014年11月8日公开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2015年7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开征求《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意见;
2016 年 4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 2016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6〕18 号),第14条“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中,明确提要推动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落实。
《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注意到,2018年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2018年立法计划就明确指出,要继续推动《条例》尽快出台。这也意味着新版《条例》很有可能加速上马。
送审稿曾惹争议,《条例》若实施将影响全行业
最接近新版《条例》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下文简称《送审稿》)在2015年对旧版《条例》曾进行了重大修改,并将牙膏类产品列入化妆品监管范围。
“两会提案所述《条例》较《送审稿》有一定的调整,但也是以其为基础。”徐景权向记者透露,“《送审稿》公布时存在很大争议,也导致《条例》上马一再搁置。”
据了解,《条例》修订过程中曾对化妆品标签慎之又慎。以禁止进口产品加贴标注中文标签为例,某进口品代理商向《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分析称:“主要理由一是不法经营者通过加贴、修改等方式非法更改产品保质期等现象比较突出;二是国内外对化妆品标签要求不完全一样,可能出现外文标注内容与中文标注内容不一致(部分进口产品原包装上含有“医”“药”等我国法规禁止标注的内容),易误导消费者,有的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据悉,对此,外资企业反应比较强烈,认为是设置贸易壁垒,增加了企业负担。
据悉,目前国际上还没有其他国家明文禁止进口化妆品加贴标签。参考国际惯例,最终送审稿未禁止进口产品加贴标签,但对标签加贴行为和内容作出规范,规定化妆品最小销售单元以及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进口化妆品在外文标签上加贴中文标签的,其加贴过程应当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并在产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中作出说明;标签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同时采用其他文字的,标注内容应与规范汉字标注内容保持一致。
但对于众多化妆品企业而言,也有一个重大“利好”消息,就是将原来《条例》(送审稿)中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在送审稿中被修改为“特殊化妆品”与“普通化妆品”,并且,特殊用途化妆品或将由原来9大品类减少至染发、烫发、美白、防晒4类,而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5类特殊化妆品将根据监管需要,予以取消或者转为药品或普通化妆品管理。
同时,新《条例》(送审稿)还将落实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不仅取消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缩小了部分行政许可的范围,并按照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上市后管理全生命周期设计了全过程、全要素的管理制度。这也将大大提升企业申请各项证件的时间,并提升新品运营周期。
“不可否认的是,作为顶层法规,若新《条例》开始实施,行业所有企业都无一例外,将受到影响。”张太军强调。